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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台東巴布麓部落卑南族人大獵祭,因使用未申請槍枝狩獵,被警方以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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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台東巴布麓部落卑南族人大獵祭,因使用未申請槍枝狩獵,被警方以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一事,原民會林江義主任委員非常關心並主動瞭動事件原由,林主委表示,警方執法應先查證相關事實並尊重原住民族傳統文化,原民會將請法務部和警政署來檢討執法問題,以保障原住民族權利。

  林主委進一步表示: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九條規定,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得在原住民族地區依法從事獵捕野生動物之非營利行為;原住民族基於此項需求,非因營利,以自製獵槍從事獵捕野生動物即屬其基本權利。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亦即在尊重原住民族此一權利下,將原住民為供作生活工具之用而製造或持有自製獵槍之行為,從刑事罰改為行政罰。也就是說,原住民擁有自製獵槍,但是沒有向主管機關登記的時候,不用刑罰只需要以行政罰處理。

  原民會表示,台東巴布麓部落為辦理大獵祭(mangayaw),於103年12月14日向臺東縣政府提出狩獵活動之申請,經臺東縣政府於103年12月25日函復核准在案。本次事件,部分族人於狩獵活動中,攜帶未申請之自製獵槍,固然有未符現行法令之處,惟警方前往族人合法狩獵範圍以刑事犯逮捕,導致族人抱怨警方執法有針對性,執法方式確有不恰當之處,也嚴重影響部落歲時祭儀活動之進行。

  原民會同時表示,政府為尊重原住民族狩獵文化,前行政院江院長特別指示內政部於103年6月1日修正「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允許原住民可以自製較安全的後膛槍,也增訂原住民自製獵槍、彈藥置放、保管規範。或許因法令才剛修正,基層執法單位不熟悉,為避免類似問題不斷重演,將儘速與法務部及內政部警政署檢討執法問題,以及透過修法讓相關規定更符合原住民族傳統文化。

對於這次發生執法爭議,林江義主委已指派卑南族族群委員鄭玉嬌,以及法扶基金會住台東縣專員進行了解,提供法律扶助協助。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依循傳統制度而為之狩獵或漁獵行為,是普遍原住民族通有之慣習。而狩獵是原住民族傳統維生方式之一,並與祭典文化有關,原住民族在狩獵過程中,可訓練膽識、學習互助精神及生存技能,亦得藉與族人分享狩獵經驗與成果,獲得認同;台灣是個多元文化的社會,原住民族傳統文化應該被尊重,應該備受更多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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